邓可超

个人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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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背景:(执业证号:14401202310692527)北京理工大学珠海学院本科学士,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刑法学(在修)学术硕士

政企职务:现任广州市司法局法律援助律师,广州市海珠区政府精细化初创企业顾问律师,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法院调解团队律师,广州市广东科贸职业学院常年法律顾问律师,广东环球经纬律师事务所刑事专业委员会成员。

擅长业务:刑事控告与辩护工作,专注于经济犯罪、职务犯罪及涉黑涉恶势力犯罪等重大类刑事案件辩护活动。

案例业绩:

一、刑事犯罪辩护

(1)广州天河、荔湾经侦专案【取保候审】(各社会媒体广泛关注的热点头条,某公司一系列诈骗犯罪专案,涉案资金达5亿元。侦查阶段经辩护律师会见沟通,与当事人李某分析研讨辩护策略,30天内多次与公检机关沟通后,在30名涉案人员取保均不通过的情况下,成功为当事人争取取保候审);

(2)广州王某涉嫌开设赌场罪一案【取保候审】(案涉银行流水高达上亿,侦查阶段经辩护律师数次会见并向公检机关提交法律意见后,顺利取保候审,并为审查起诉阶段的辩护工作奠定基础);

(3)佛山范某某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不批捕】(案涉资金流水高达2.3亿,由于当事人在拘留期限内供述反复,侦查阶段经辩护律师数次会见,共向办案机关提供了四份辩护意见材料并申请听取辩护人意见,尽可能阐明当事人的角色定位和合法收入来源,成功取得检察官信任获不批捕决定,为后续阶段的辩护工作奠定基础);

(4)广州刘某某涉嫌故意伤害罪(重伤)一案【不起诉】(辩护律师接受当事人父母委托后,与受害人家属、检察机关积极沟通,获得受害人谅解,最终检察院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

(5)广州刘某某涉嫌危险驾驶罪一案【不起诉】(酒精浓度血检210mg/100ml,审查起诉阶段经辩护律师提交不起诉法律意见书及与检察官沟通后,最终检察院采纳律师的辩护意见,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当事人无罪释放);

(6)广州吕某某犯职务侵占罪(原盗窃罪)【缓刑】(涉案金额60余万元,检察机关在审判阶段以盗窃罪判处实刑等意见提起公诉,辩护律师介入后经数次与检察官、法官沟通,最终变更罪名为职务侵占罪,判决缓刑);

(7)广州吴某涉嫌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缓刑】(当事人有销售多个奢侈品品牌的侵权产品,被查处的未销售货物较大,辩护律师在侦查阶段介入后顺利为当事人取保候审,并在后续审查起诉阶段不断与检察院沟通交换法律意见,最终成功争取法院判处缓刑。

二、刑事报案控告

(1)作为广州市白云区某中大型进出口企业代理律师,介入代理公司处理员工职务侵占案报案工作,顺利为企业追缴退赔损失数十万元及赔偿;

(2)作为某外籍当事人对代理律师,介入代理该当事人在办理中国居民身份证件过程中因遭受诈骗导致的经济损失等报案工作,通过系统性整理报案材料,与司法机关进行多次沟通后成功立案,追赔数十万元损失款项。

三、刑事报案&商事纠纷交叉板块

作为第三人广东某投资有限公司、康某、康某某、河源市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某勘查开发有限公司、北京某地质勘查技术有限公司、某稀土集团有限公司的代理人,在贾某、吕某、宗某与北京某财务咨询有限公司股东资格确认纠纷一案中历经三次开庭审理,法院采纳我方代理意见,驳回原告起诉,并继续为被告、第三人方追究原告方涉嫌构成合同诈骗罪、虚假诉讼罪等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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