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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 | 奥迪“小满”广告抄袭风波:刘德华要承担法律责任吗?
发布时间:2022-05-25 17:23:48| 浏览次数:


一、事件回顾

      5月21日是小满,刘德华参与的奥迪宣传短片被网友盛赞,短短数小时播放率破亿。当天下午,博主“北大满哥”称该广告创意抄袭,该广告文案与他的旧视频文案几乎完全一样。5月22日,奥迪发文为广告创意抄袭道歉,并全面下架视频。

     在这次风波中,有许多评论或专业人士称,刘德华应该为这次抄袭承担侵权赔偿责任,侵权方也将面临巨额赔偿,广告公司则可能要赔死。那么具体情况到底如何呢?我们用法律规定来说话。



奥迪广告视频与“北大满哥”视频文案对比


媒体报道、热度飙升




二、谁该为抄袭风波担责?


1.侵犯了哪些权利?

     “北大满哥”是奥迪广告视频中的文字部分的作者,该部分文字作为文字作品依法受《著作权法》保护,《著作权法》赋予作者对其文字作品享有阻止他人未经许可进行复制、表演、改编、信息网络传播、广播等权利,未经著作权人许可擅自使用则构成侵权。

      奥迪的广告文案使用了与“北大满哥”的视频文案相同或极为近似的文字表述,而且文案内容贯穿广告始终,是该广告的主线,已涉嫌侵犯“北大满哥”的著作权。其中广告的制作者和委托方已对“北大满哥”的署名权、修改权、复制权、信息网络传播权及改编权等权利造成侵害。



2. 三方是否共同为侵权人?

      奥迪作为广告视频的委托方,与视频的制作方是一种委托合同关系,双方之间在委托合同中一般会存在对制作方的著作权或其他知识产权的侵权行为责任分配的约定,但这仅作为双方的内部约定。

      广告公司未经著作权人授权擅自使用他人作品,应当对“北大满哥”承担相应的著作权侵权责任。奥迪公司未对广告内容进行详细审查、监管不严,并且将广告发布于多个平台,奥迪公司应当与广告公司共同承担侵权责任。也即,如果“北大满哥”对奥迪公司提诉,奥迪公司需要先向“北大满哥”进行赔偿,再找广告公司追偿。

      最后,许多人关心刘德华先生是否会因此而承担法律责任。刘德华先生虽然出演了该奥迪广告,且由其陈述全部广告文案,但是广告文案本身不是由刘德华先生本人创作的,刘德华先生作为视频中念白的角色,其地位类似于剧中的演员,是无须对视听作品侵犯他人著作权承担责任的。



3.奥迪公司、刘德华可否向广告公司索赔?

      奥迪公司为该条广告支付了广告费、制作费,并重金聘请了刘德华来出演,然而视频发出不到一天便下架,仅直接经济损失便金额巨大,更不用说本次事件对奥迪公司带来的商誉损害。

      对于刘德华先生,因其享誉国内外的超高知名度,本次事件发生后,许多媒体或自媒体都以刘德华先生为噱头进行戏谑,对刘德华造成的负面声誉影响更不言而喻,以至于其本人也不得不出面发声回应。

      在本次事件中,除了侵权方与被侵权人“北大满哥”的关系外,广告公司与奥迪公司之间的合同关系、刘德华先生与奥迪公司之间的合同关系,是本次事件的另外两个法律关系。

      奥迪公司在声明中使用了视频内容由广告公司“提报并执行”的说法,奥迪公司若认为相关损失应由广告公司承担的话,可以依据广告制作委托合同向广告公司主张相应的违约责任。如果广告款尚未支付的,可以中止支付,并要求广告公司消除广告中的知识产权问题,或要求其重新制作并赔偿其经济损失、名誉损失。

      此外,本次事件对刘德华先生造成了负面的声誉影响,刘德华及其所在公司可依据代言合同向奥迪公司追责。奥迪公司在承担赔偿责任后,也有权就该等损失向广告公司进行追偿。



三、具体应赔多少?


1.对“北大满哥”侵权的赔偿金额计算

      《著作权法》第五十四条:侵犯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的,侵权人应当按照权利人因此受到的实际损失或者侵权人的违法所得给予赔偿;权利人的实际损失或者侵权人的违法所得难以计算的,可以参照该权利使用费给予赔偿。对故意侵犯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情节严重的,可以在按照上述方法确定数额的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给予赔偿。权利人的实际损失、侵权人的违法所得、权利使用费难以计算的,由人民法院根据侵权行为的情节,判决给予五百元以上五百万元以下的赔偿。

      本案中,若“北大满哥”提诉维权,在难以举证本人的实际损失的情况下,可以通过认定广告公司的代理费(侵权人的违法所得)、奥迪公司的该广告视频收益(侵权人的违法所得)、权利人举证其作品的著作权使用费等作为参考,并考虑本案的情节严重,在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由法院综合认定赔偿金额。



2.对奥迪公司、刘德华的赔偿金额计算

      对奥迪公司的损害赔偿金额可以分为两部分,一部分是奥迪公司的直接经济损失,包括该条广告的宣发费用、委托制作费用、聘请演员费用等,另一部分为其商誉受损的间接损失。对于奥迪公司的直接经济损失,经奥迪公司举证后,再结合奥迪公司与广告代理公司的合同约定,来予以认定具体金额。对于奥迪公司商誉受损的间接损失,由法院综合考虑其公司的品牌商业价值、商誉受损程度及其双方之间的过错责任等,酌情认定赔偿金额。

      对刘德华先生的名誉损害,由于无法具象估量,一般按照奥迪公司与刘德华先生的代言合同的约定来履行,若未约定或约定不明的,法院一般会综合考虑代言人的市场价值、奥迪公司的过错程度、代言人形象的受损程度等几个因素,酌情认定赔偿金额。




四、网络被侵权人该如何维权?


      面对屡见不鲜的网络抄袭案件,被侵权人可以通过哪些方式维权?

      1.如果想简单处理,可以直接向网络平台投诉或者向网络平台发送书面通知函,要求立即停止网络传播侵权作品的行为(包括删除、屏蔽、断开链接等必要措施)。

      2.及时截屏、保存好相关被侵权证据。注意网络侵权需保存证据的及时性,否则侵权人迅速删除侵权作品后则可能导致维权困难。

      本案中“北大满哥”的关键证据在于他提供了其于2021年创作的视频。因此作者在通知删除的同时也应当保留好侵权证据以便维权。

      3.如有必要进行诉讼的,可以向互联网法院或有管辖权的基层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侵权人停止侵权行为,并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结语

      其实本次事件最好的处理结果是,广告公司通过与“北大满哥”友好协商,取得“北大满哥”的著作权授权,并向其支付合理的知识产权费用,最终获得被删除广告视频的重新上架。

      但“覆水不收,宜深思之”,此次事件对奥迪公司和刘德华先生的负面影响已经产生,对代理的广告公司而言亦是覆巢之灾。只有充分吸取教训,真切明白保护知识产权的重要性,才能在企业发展之路上行稳致远。



律师简介


吴安妮

广东环球经纬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

女律师工作委副主任


社会职务:广州市律协第十届经济犯罪刑事法律专业委员会秘书长、广州市律师辩论团成员

 十年刑事诉讼工作经历,专注于重大刑事案件辩护、刑事合规审查与刑事危机应对领域,办理各类刑事案件近千件,拥有专业的刑事业务处理能力及丰富的办案经验。曾荣获第四届广东省公诉人与律师控辩大赛、广州市第二届公诉人与律师控辩大赛的“团体一等奖”、“优秀辩手”等,广州市律师协会2020年度“业务成果奖”、“优秀专业委员会委员”等荣誉称号及奖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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