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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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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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案、开庭及办理其他事务的群众知悉如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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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公示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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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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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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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程码带*号(到过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市)的,需凭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才能现场办理;
健康码为红色或黄色的,不能现场办理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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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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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珠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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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市/外省前来的群众,如行程码带*号,须持有24小时以内广州机构出具的核酸阴性证明;行程码不带*号的,须持有48小时以内广州机构出具的核酸阴性证明;无外市/外省行程记录、但行程码带*号的,须持有48小时以内广州机构出具的核酸阴性证明,方可进入法院(“24小时”“48小时”以核酸报告显示时间为准)。
如有以下情况之一,请暂不要到法院现场办理业务,并及时与经办法官取得联系。
(1)健康码为红码、黄码人员;
(2)21天内有境外地区旅居史;
(3)14天内有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
(4)新冠病毒肺炎确诊或疑似病例接触史人员;
(5)有发热(体温≥37.3°C)或嗅觉味觉减退、急性咳嗽、乏力等流感样症状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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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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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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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秀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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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行程码带*号(到过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市)的,需凭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才能现场办理;健康码为红色或黄色的,不能现场办理业务;近期原则上不接受现场旁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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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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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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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河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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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外市/外省前来的群众,如行程码带*号,须持有24小时以内广州机构出具的核酸阴性证明;行程码不带*号的,须持有48小时以内广州机构出具的核酸阴性证明;无外市/外省行程记录、但行程码带*号的,须持有48小时以内广州机构出具的核酸阴性证明,方可进入法院(“24小时”“48小时”以核酸报告显示时间为准)。
如有以下情况之一,请暂不要到法院现场办理业务,并及时与经办法官取得联系。
(1)健康码为红码、黄码人员;
(2)21天内有境外地区旅居史;
(3)14天内有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
(4)新冠病毒肺炎确诊或疑似病例接触史人员;
(5)有发热(体温≥37.3°C)或嗅觉味觉减退、急性咳嗽、乏力等流感样症状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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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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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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荔湾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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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因紧急情况需亲自至法院办理业务,请提前准备好健康码和行程码以备核查,配合做好体温检测工作,来院期间全程规范佩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措施
。
健康码显示为红码或黄码,或14天内曾到过中高风险地区、有境外或涉疫地区旅居史,或有发热等症状,或根据当前疫情防控规定不宜外出的当事人、诉讼参与人,请及时(最迟于到庭前一天)主动与案件经办人联系或拨打我院诉讼服务热线反映情况,改用网络、邮递等方式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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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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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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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城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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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程码带*号(到过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市)的,需凭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才能现场办理;
健康码为红色或黄色的,不能现场办理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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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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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埔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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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行程码带*号(到过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市),需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至现场办理业务;健康码为红色或黄色的,不能现场办理业务。近期我院原则上不接受现场旁听,有旁听需求的可登录中国庭审公开网 (点击文字可进入)旁听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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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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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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番禺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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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有紧急情况需到我院现场办理立案业务的,请提前在“广州微法院”进行预约。 因办理现场立案或参加开庭、听证、调解、阅卷等需进入我院院区的人员,应配合现场工作人员做好测量体温、检查健康码和行程码、保持社交距离、全程规范佩戴口罩等疫情防控措施,并在业务办妥后尽快离开
。
健康码显示为非绿码,或行程卡显示14天内曾到过中高风险地区的当事人,请在开庭前及时与案件经办人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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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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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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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都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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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因紧急情况需亲自至法院办理业务,请提前准备好健康码和行程码以备核查,配合做好体温检测工作,来院期间全程规范佩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措施。
健康码显示为红码或黄码,或14天内曾到过中高风险地区、有境外或涉疫地区旅居史,或有发热等症状,或根据当前疫情防控规定不宜外出的当事人、诉讼参与人,请及时(最迟于到庭前一天)主动与案件经办人联系或拨打我院诉讼服务热线反映情况,改用网络、邮递等方式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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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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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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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沙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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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行程码带*号的,需凭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才能现场办理;健康码为红色或黄色的,不能现场办理业务;近期原则上不接受现场旁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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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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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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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化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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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程码带*号(到过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市)的,需凭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才能现场办理;
健康码为红色或黄色的,不能现场办理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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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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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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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日起,至所在管控区管控期间结束,白云区法院本部(地址:广州市白云区机场路1668号)暂停立案、开庭、信访及其他诉讼活动。恢复时间视疫情防控形势变化另行通知。网上立案不受影响,拟来院办理立案、递交材料等事项的,请改用网上办理。
暂停院本部立案、开庭、信访及其他诉讼活动期间,本院设诉讼服务应急热线(法院本部电话号码:020-83008194,执行局电话号码:020-83008073),专门处理涉诉案件急需处理的相关事项。太和人民法庭,江高人民法庭、人和人民法庭及钟落潭人民法庭因未处于管控区内,开庭等诉讼活动暂不变。如有变动,以法庭工作人员的具体通知为准。
如当事人、诉讼代理人因管控、封控或交通管制等原因无法参加庭审等诉讼活动的,可向法院申请延期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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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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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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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律师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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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广州市公安局预审监管支队通知,鉴于当前广州本土疫情态势,全市社会面防控已启动紧急处置机制。为减少公安监所外来涉疫风险,确保防疫安全稳定,即日起至2022年4月11日(星期一)18时,广州全市公安监所暂停对外服务工作(含视频提讯、视频会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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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4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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