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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史学习教育 | 张志让:从上海知名律师到新中国第一代大法官
发布时间:2022-11-03 16:51:01| 浏览次数:



负笈海外


张志让(1893年—1978年),江苏省武进县人。张志让出生于江苏常州青果巷贞和堂张宅,隔壁就是中共早期领导人瞿秋白的出生地八桂堂,与著名律师史良的故居同属一个街区,相距仅几百米。

张志让与中共早期革命家、广州起义主要领导人张太雷是族兄弟。张志让的父亲张赞宸是萍乡煤矿总办兼汉阳铁厂总办。张太雷的父亲张亮采家境较差,生活没有着落,后投奔族兄张赞宸时,张赞宸安排张亮采在安源煤矿担任文职工作。

不幸的是,五年间,张赞宸、张亮采先后病故,两家痛失顶梁柱,只好回到家乡常州。张太雷的母亲带着一儿一女,到张志让的家中,帮助料理家务。张志让家境殷实,聘有家庭教师,从小就受到良好的教育,张太雷也一度随读。

1909年,张志让跟随叔父张采甄、老师陈巢南参加柳亚子先生在苏州组织的南社活动。他国学基础扎实、才思敏捷,充满激情,深得柳亚子先生的赞赏与喜爱。

1911年至1921年,张志让求学十年,苦读十年。从清华学校初中部毕业后,张志让考入北京大学预科理科,后转入上海大同学院,再转入复旦公学。1915年,张志让到美国留学,考入加利福尼亚大学文科学院,后转入哥伦比亚大学。受著名法学家王惠宠的影响,他选读“美国大学各社会学科中最难读”的法律系,毕业后再入德国柏林大学法律系继续深造。

张志让在欧美留学期间,正是第一次世界大战和战后的两年,当时留学生还没有开展进步活动,他对国内的情况也比较陌生。俄国十月革命爆发后,他对此很感兴趣,但并不了解其性质与意义,只是觉得这是世界变化的新趋向。

1921年,张志让学成回国。当时,张志让父亲的朋友董康担任北洋政府司法总长,他介绍张志让到司法部门工作,在大理院任推事,负责办理民事案件。此外,张志让还兼任“法权讨论委员会”的笔译工作,在北京大学法律系、北京法政学校兼课。




上海知名律师


1928年3月,张志让加入上海律师公会,开设律师事务所。由于学贯中西,有过最高司法机关的工作经历,并且办事认真负责,张志让很快成为上海知名律师。

1930年,中共地下党为了营救被捕同志,成立一个外围组织“中国革命互济会”。鉴于张志让的政治倾向和专业能力,他和史良、潘震亚、陈志皋等进步律师均被聘为互济会的法律顾问,承办所谓的政治案件,营救被捕的共产党员和革命群众。

有一次,张志让在共产党人李达家中,与张庆孚相识。二人认识后,经常接触,张庆孚启发并引导张志让为革命工作。在执行律师事务方面,张庆孚介绍张志让为被捕的共产党人辩护,但又提醒他不要受理太多政治色彩过强的案件,以免暴露关系、减少作用。当年被捕后经张志让辩护和营救的共产党员,在1949年之后公开政治身份的有司法部副部长郑绍文、“三联书店”主要创始人黄洛峰、化工部副部长吴亮平、中国科学院哲学社会科学部部长潘梓年等。

1931年8月,“赤色职工国际”分支机构“泛太平洋产业同盟”成员、共产国际驻沪秘密代表牛兰夫妇被上海公共租界巡捕房逮捕后引渡给国民党当局,轰动国内外。牛兰夫妇是共产国际在亚洲的信息、人员、经费的联络点和中转站。由于牛兰夫妇是经验丰富的地下工作者,尽管被搜查到大量的证据,但租界当局和国民党当局始终没有查明二人的真实身份。1932年8月,牛兰夫妇被判处无期徒刑,他们多次绝食抗议,反抗国民党当局的迫害。国内外进步力量纷纷营救牛兰夫妇,张志让陪同宋庆龄到南京设法营救。直到七七事变后的几个月,牛兰夫妇才获释,转到苏联。

1936年11月,国民党当局以莫须有的罪名,逮捕了沈钧儒、章乃器、邹韬奋、李公朴、沙千里、王造时、史良七位著名爱国人士,制造了“七君子”冤狱。张志让接到地下党的一个电话,请他担任辩护律师,他没有丝毫犹豫,立即答应。张志让与张耀曾、江庸、李文杰等20多名律师一起组成强大的律师团队,为“七君子”出庭辩护,并第一时间赶到江苏高等法院第二分院。据史良等人回忆,张志让为首席律师。

1937年4月3日,检察官翁赞年提交起诉书,指控“七君子”以危害民国为目的而组织团体,列举了十大罪证。律师团队、全国各界救国联合会负责人等在上海香港路银行俱乐部召开会议,历时四个小时,最后由张志让执笔,起草了达两万字的长篇答辩书。该答辩书以大量的事实和论据,逐一驳斥了国民党当局炮制的起诉书中对沈钧儒等人的诬陷式指控。由于中共、国内外进步人士及社会各界群众积极开展救援工作,国民党当局压力重重。法庭虽两次开庭审理,但没有下判。

1937年,七七事变爆发,解决“七君子”案件有了重大转机。1937年7月,江苏高等法院裁定,准予书面保证开释。1938年12月,最高法院检察署将此案移交四川高等法院第一分院。1939年1月26日,四川高等法院第一分院检察处呈交《撤回起诉理由书》,认为该案应当撤回起诉。1939年2月21日,最高法院检察署复令,将撤回起诉理由呈奉司法行政部存查。至此,“七君子”案件在法律程序上终结。“七君子”案件,受到国内外关注,影响巨大,诉讼结果尚能接受。律师团队的辩护策略和技巧令人赞叹,该案辩护人张志让律师名扬四海。




积极投身抗战


七七事变后,为了适应国共合作全面抗日的形势,蒋介石邀请各方面人士到庐山开谈话会。作为法律界知名人士,张志让被邀请参加该会。张志让在会上首先发言,力主对日抗战。

抗战初期,张志让在上海各界抗战后援组织中担任宣传工作,两次参加国共两党联合召开的抗日工作座谈会。国共第二次合作后,周恩来任国民政府军委会政治部副部长,其中第三厅是由共产党领导下的进步人士组成,负责抗战动员、艺术宣传、对敌宣传等工作。听从中共党员、“左翼文化总同盟”与“上海文化界救国会”负责人钱俊瑞的安排,张志让去第三厅宣传处担任科长。不久,因战局紧急,第三厅匆匆撤至长沙。之后,国民政府军委会政治部决定,第三厅大部分工作人员撤往重庆,留三分之一人员组建桂林行营政治部。张志让被留下来,并于1938年12月3日到达桂林,任桂林行营政治部宣传组长。

当时的桂林有“文化城”之称,许多文化界的进步人士到了桂林,如胡愈之、范长江、夏衍等。一时间,桂林人才济济、名家荟萃。

张志让住在青年会宿舍。当时,许多年轻人慕名来到他的住处谈心,讨论抗战形势、国家前途等问题。他热爱青年,总是耐心细致、因势利导,启发广大青年关心国家前途和民族命运。相当多的知识青年在他的影响下,投身广西学生军,积极为抗战作出贡献。

1939年9月,两位农村知识青年受到他文章和演讲的影响来找他,请他帮助去延安。后来,在张志让的资助下,两位青年先去重庆,在重庆北碚复旦大学学习后,辗转到达延安。还有一位青年,满腔热情要求去抗日前线,张志让通过朋友关系,把他送到苏北。后来,这位青年参加了新四军,不幸在前线壮烈牺牲。




作出法治贡献


1949年6月,张志让参与发起成立中国法学会的前身——中国新法学研究会,并作为该研究会推选的代表,参加了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新中国成立后,张志让被任命为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是新中国第一代大法官。

1954年,我国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张志让追求依宪治国、依法治国,作为起草小组成员,他满怀热情地参加宪法的起草和制定工作。1955年11月,最高人民法院院长董必武认为,新中国成立以来,全国各级人民法院审判了大量的刑事案件,积累了丰富的经验。但是,在罪名、刑罚、量刑方面,存在极不规范的混乱现象。他要求最高人民法院从实际出发,以国家的政策、法律、法令为依据,以苏联的刑法科学为参考,对审判实务中量大面广又比较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加以总结。这项工作交由张志让负责,在他的主持下,最高人民法院于1956年2月完成了《关于刑事案件的罪名、刑种和量刑幅度的初步总结(初稿)》。

张志让始终坚持“少杀慎杀”理念。二十世纪六十年代初期,他在负责死刑复核案件的审批时,坚持自己对死刑复核案件的卷宗材料进行阅卷,对个案的案情和证据仔细把握、认真审核,尤其对是否核准死刑再三斟酌。当时尚未制定刑法,但对案件中涉及的自首认定等法律问题,张志让尽量通过组织专家论证等方式得出明确结论后,再组织研究案件的定罪量刑,真正做到了一丝不苟、慎之又慎。

张志让对中国近现代法治和法学发展作出的重大贡献,概括起来主要包括三个方面:一是作为一名法律教育家,张志让长期担任北京大学、复旦大学等高校法律系教授,做了大量的法律人才培养的基础性工作;二是参加新中国的立法工作,张志让不仅参加1954年宪法起草工作,还是新中国成立初期诸多重要司法文件的起草者和审定者;三是为建立、健全和完善新中国的司法审判制度尤其是刑事审判制度,张志让作出了巨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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